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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工作职责
助教工作职责
1.负责课程的辅导、答疑、批改作业,承担辅导课、实验课、实习课、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(公共外语、体育、制图等课程的教师还应讲课),经批准,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,协助指导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。
2.参加实验室建设,参加组织和指导实践学习、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。
3.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、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。
4.参加教学法研究、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。
5.要有1/3 和1/2以上的时间,从事临床实践教学工作(包括带见习和实习)。刚毕业参加工作的中医各学科的见习助教,要首先安排一至三年时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,掌握基本的临床医疗专业知识。其他学科的见习助教,应主要参加实验工作,或在较高年资教师的指导下,从事其他助教工作。
6.所有助教一律实行坐班制。
7.兼任一定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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